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需求比较旺盛。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本报记者帮您梳理10条注意事项。
1.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选购要注意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信息,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2.购买保健品扫描企业的“诚信码”
消费者可通过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渠道,特别是取得保健食品诚信经营店、示范店的店铺(名单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购买保健食品,扫描企业的“诚信码”,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信息。
3.查看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
4.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保健品说明书、标签等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仔细阅读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切忌盲目购买。
5.谨防虚假夸大宣传
选购保健食品,特别是少年儿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6.查看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
7.保健食品应依法取得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
8.通过正规电商平台选购保健食品
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保健食品标志等信息。
9.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10.跨境电商购买需全面了解风险
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选购保健食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在选购前务必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内容,全面了解风险后再作出选择。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扫描经销门店货架上公示的“诚信码”进行监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