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9月3日电(通讯员王晓丹)老年人为了保持健康经常会服用保健品,被告人邵某却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多次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实施诈骗。日前,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邵某提起公诉。被告人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禁止其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保健品销售等相关工作。
2020年8月初,86岁的张叔叔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非常热情,自称是某保健品公司的销售员小陈,曾向自己出售过保健品。虽然张叔叔对此人毫无印象,但听到小陈的一番寒暄关切,实在不忍心打断。当小陈邀约他们参加公司经理选拔会,并为其投票时,好心的张叔叔也就答应了下来。
选拔会当天,张叔叔及其妻子坐上了小陈为他们叫的出租车来到现场,却发现这并非经理选拔会,而是一场保健品介绍会。耐不住小陈的百般殷勤,二老便入座听了下去。没想到,一场介绍会下来,二老被保健品的功效吸引,当场就向小陈订购了“水蛭素”等价值1.6万元的保健品。
十天后,小陈再次找到张叔叔“卖惨”,以自己业绩较低没有竞选优势为由,希望二老再多订购2份保健品。同时承诺保健品日后都可以退货退款,说着还起草了一份退款协议。被这番“真切”的说辞打动,张叔叔心软再次拿出1.6万元现金帮助小陈“冲销量”。几天后,张叔叔按照原先约定要求小陈退款,没想到小陈却一直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
等了几个星期,小陈第三次登门,却不是为了退款而是带来了新款保健品“黑精灵”。抓住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小陈不断推销,张叔叔又一次被说服,不仅没有要回退款,还再次掏出4300元用于补新款保健品差价。
到了8月底,张叔叔服用保健品一段时间后觉得功效并没有当初介绍的那么好,于是联系小陈退货退款。没想到,小陈登门取回了保健品后便失联。张叔叔去保健品公司找人,却得知公司根本没有“小陈”这个人,才发现被骗,遂报警。
经查,化名“小陈”的邵某从保健品公司朋友处得到一些老年人客户信息,便产生了虚构身份进行诈骗的想法。所谓的保健品,也是从保健品公司买来再进行转卖。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匿真实姓名,虚构保健品公司员工的身份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