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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打印]添加时间:2022-06-1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332
   近年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存在一定市场乱象,涉诈问题突出,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此,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特做如下提醒:
 
  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关心健康的心理,采用“养生讲座”“专家义诊”“包治百病”和赠送米面油等方式售卖保健品,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诱骗老年消费者高价购买其产品和服务。特此提醒广大老年人,切记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没有疾病治疗或预防作用,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不会达到所谓“疗效”“速效”作用。老年人如患有疾病或者身体出现不适,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
 
  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老年人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蓝帽子”标志,并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尽量选择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正规场所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购买;注意查看商家是否证照齐全。切勿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广告宣传。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防范,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天上掉馅饼,地下肯定有陷阱。
 
  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产品
 
  认清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明“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应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产品,购买时留意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超出有效期限的食品不得食用。
 
  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老年消费者在购买涉老“食品”“保健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核对费用清单,索要正规票据,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如遇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可登录全国12337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