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中心 » 行业新闻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宣传保健食品,违反广告法,遭罚款!
 [打印]添加时间:2023-04-0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445
   明明是一款保健食品,却被广播电视台宣传为——可以用来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的一个名叫《四川厨房时光》栏目!
 
  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披露了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行政处罚案例。而涉案单位竟然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据案件披露,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四川厨房时光”医疗养生类节目中,涉嫌变相发布广告,其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属变相发布广告行为。同时,节目中宣传药品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保健食品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其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广告违法行为。
 
  虽然大家知道都知道:“药食同源”,但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药品、食品、保健品等,是有明确的区分和界定的。同时,法律法规也明确指出,食品、保健食品等,都不能宣传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换句话说,如果食品、保健品都可以宣传有治疗功能的话,那我们每个人生病都不用吃药,也不去医院看病了?——这怎么能行!
 
  由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2022年12月26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对该单位处罚款3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