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模式是经营者胡说八道——消费者被洗脑掏钱。
这里面,太多的声音都在指责商家的无良和监管的无力,而面对消费者,更多的是哀叹和怜悯。
想到这样一个场景,一位执着关爱健康的老人,坚信是药三分毒的理念,带着这样的理念,铁了心想用保健品来治病,听到保健品商家有些煽动但是并没有违法的宣传,在热烈的气氛中买了大批的产品。
这件事如果举报到市场监管部门,商家会得到训诫,会被要求给老人退货。
但是这件事叫起劲儿来,老人真的是无辜吗?商家真的是诈骗吗?
每年的“双十一”,都会出现“剁手党”,每一场商家的促销,都会出现极端的大量非需求购买的情况。
购买保健品的老人也是如此,作为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却基于错误的健康观念,错误地实施了对保健品的消费支出。这能够完全归咎于商家的误导吗?
和在“双十一”,在商家促销过程中的非理性消费一样。这是消费者的错,只不过这个犯错的人是身为“上帝”的消费者,又是受到尊敬的老年人,所以不会被指出,更不会被指责。所以只能说商家无良。
市场经济告诉我们,只要有商品的买卖,就会伴有非理性的消费。只不过,这样的非理性消费在食品、服装、汽车、家电等产品销售中,都会被包容或忽略,而在保健品消费中,就被提炼了出来并加以渲染,成为行业的污点和商家的过错。
所以,把消费纠纷的责任一股脑推给商家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很多人对于保健行业和保健品低看一眼。
这两天,全国各地都在贯彻落实防疫二十条的优化措施。其中一个积极倡导的观点就是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防疫如此,保健品消费也是如此。如果每个人都树立起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面对自己,就会有健康的养生保健意识,起码应该明白得了病找医院,生活方式有缺失去保健。
面对保健市场,就会有正确的消费意识,起码不会一听到产品宣传,就立马不问青红皂白地掏钱包。
这个责任心有了,不和谐的消费自然会减少。
消费者责任意识的提升也给保健品的监管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当前的市场监管,更多的是面对商家的约束和处罚,今后将要逐步增加对于消费者引导和教育的内容。
这些内容不仅有立足于给保健品揭短的消费提示和反诈案例,更应该有致力于给消费者自身不当行为堵漏补短的学习和反省。这也是新时期现代化市场监管的需要。
而作为保健品经营企业,也应该顺应时代,把尚德守法这件事做得更进一步。
一是在产品营销中,除了不违法违规,还要尽可能地避免无差错但有误导的宣传。
二是对消费者,除了进行规范公平的买卖,还要有避免风险交易的举措。就像激发消费者购买热情一样,通过主动服务,培养消费者自我健康消费管理的责任和能力。
市场是属于商家的,更是属于消费者的。关注消费者的主体责任,建立起主动的正确的健康消费观念,这是每一个公民自己对自己的一份担当,更是保健行业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