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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进一步普及保健食品知识,促进全社会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提升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科普宣传网络,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以下简称“五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明白理性放心消费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至12月
 
  三、活动组织
 
  (一)突出重点。科普宣传重点内容:保健食品基本概念、功能声称、适用人群、标签标识等基本常识和广告管理、生产经营要求、主要监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面向老年人以及其他保健食品消费量较大的人群。重点针对社区(乡村)活动中心、公园、商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宣传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核心理念,强调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要突出发挥新型传播介质作用,推动各类科普材料进社区业主微信群,进楼宇电视、公交设施和商超,推动科普动漫进在线学习、游戏和社交软件,推动科普短信进广大居民手机,切实增强科普宣传对消费者的可及性。
 
  (二)丰富形式。紧紧围绕主题,针对不同消费者,组织开展社区护老、知识下乡、校园护苗、网络课堂、商超咨询台等活动。通过参观企业、专家讲座、现场咨询、消费体验、主题班会等,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消费保健食品;通过发布消费提示、讲解常见欺诈套路及防范指南、曝光典型案例等,增强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充分发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科普教育基地、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方面协同作用,组建专业科普知识宣讲团队,编制科学权威客观的宣传素材。积极开发使用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载体,包括编写、发放书面材料,制作、展示H5、海报、展板等,编制、播放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后附既往宣传资料,供参考)。
 
  (三)保证频次。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组织做好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集中宣传,省级、市级在“五进”活动过程中至少举办2次,县(区)级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基层市场监管所每两月至少举办1次,其中1次集中宣传活动应于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五进”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及宣传、教育等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媒体、消费者、专业机构、专家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活动效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把科普宣传与日常监管有机衔接,在监管过程中主动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科普宣传。
 
  (二)强化宣传。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加强对“五进”活动的宣传,全面展示各地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和经验做法。总局将在官网设置“五进”活动专栏,集中展示各地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在官网设置相应专栏。要加强全方位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其他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五进”活动形成一批好素材、好方法、好经验,于2019年12月底前向总局提交“五进”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和成效、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同时提交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活动总结及相关内容请发送至bjspwj@ccn.com.cn。总局将组织对各省(区、市)“五进”活动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以适当形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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