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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动重点检查各经营主体是否取得经营资质;注册事项和实际经营活动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行为;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建立并落实完整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是否存在经营假冒化妆品以及自制化妆品的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美容院经营者进行了化妆品经营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要求其定期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美容院6家,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确保综合整治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