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某镇的杨某今年已经80岁高龄,多年前与同村男子张某结婚,后来张某被招工到贺州某粮站工作,杨某为了照顾四个子女一直生活在农村,平时两人一个在单位上班,一个在老家喂猪种菜,生活也算其乐融融。
但不幸的是,随着孩子们逐渐长大,正当张某准备接杨某到城里居住的时候,两人生育的其中一个儿子患上了精神障碍。为了让儿子能够生存下去,杨某只有留下来陪伴儿子在农村生活,其他三个子女相继参加了工作并成了家。
其实这样的家庭结构在一度时期还是广泛存在的,张某退休后,将自己5000多元的退休金每个月给杨某一半供养母子二人生活,其他子女也没有异议。但到了2019年11月的时候,张某因为年老多病不幸去世,杨某顿时失去了稳固的生活来源。
要说三个子女养一个老人并没有多大问题,但在张某死后不久,杨某却和子女们因赡养问题闹掰了。最终还以自己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子女拒付赡养费为由将三名健康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
杨某的行为让亲朋邻里都感到不解,因为平时虽然子女们回农村来较少,但还是轮流前来探望杨某,特别是张某去世后,子女们来得更勤快些了,也没少给杨某钱花,但为什么杨某还要说几个子女不赡养自己呢?
杨某的诉状递交法庭后,承办法官感觉这不是个普通的案件,其中肯定另有隐情,在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后,才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随着调查的深入,真实情况也最终浮出水面,也让法官陷入了两难境地。
原来几名子女并不是不愿赡养杨某,而是自己母亲花钱太没节制,导致子女们都觉得如果赡养母亲的话,会无形中被她拖垮,真是养不起。据亲朋邻里反映,杨某进入老年时代后迷上了购买保健品,无论什么样的保健品,只要是她看上了一概买买买,丝毫不管有没有用,为这事张某在世时两人还多次发生矛盾。
据杨某几个子女称,母亲每个月购买保健品的花费不小,买的保健品在家堆积如山,就连父亲张某住院期间,母亲还哄骗父亲的生活费购买保健品,甚至将用不完的保健品卖给父亲,一度时间下来,母亲在保健品上的花销已经超过20多万元。
因为发现母亲根本不听劝告,几名子女才逐渐减少或终止了给母亲赡养费的行为。因为手头没有钱,购买保健品的欲望无法满足,杨某最终和几名子女反目成仇,并以上述理由将几名子女告上法庭。
摊上这样的老人也是挺让子女糟心的,但无论怎样,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必须履行的。但杨某这种情况,即使按照其诉求判定给付其赡养费,最终还是会让她莫名其妙的花掉。虽然购买必要的保健品也算是生活支出,但如果是根本不需要的,而是为了满足自身物欲,还真是个无底洞。
在经过权衡之后,承办法官将杨某几个子女叫在一起进行商议,并决定利用调解手段终结此案。三个子女均表示,都愿意赡养母亲,但必须让她知道自己的错误才行,不然给她再多的生活费也用不到她自己身上,而且还适得其反。
在与杨某交谈过程中,承办法官开诚布公地指出老人无度购买保健品的行为确实让子女背上了不应该有的负担,作为老人也应替自己子女着想,如果确实是保养身体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一种病态的物欲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
在法官反复劝说下,杨某有所松动,也认识到自己无度购买保健品的行为存在过错,同意调解处理。调解过程中法官指出,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老人在享受晚年生活时,还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养生观,体谅子女的生活压力,只有相互理解扶持才能让家庭更加和谐美满。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均同意在剔除杨某每月领到的补助金和张某抚恤金的情况下,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杨某赡养费150元,共计450元直到杨某去世为止,对这样的调解结果,谢某表示十分满意。
现在经常有儿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例发生,从大多人心理出发,只要是老人状告子女不孝,肯定都是子女有问题,大多以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告终。像本案中承办法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这件陷入两难境地的赡养纠纷案件妥善处理还是值得称道的。
其实现实中绝对不孝顺老人的子女还是占少数的,老人们在状告子女不孝时,还是应该从多个角度来考虑自己是否存在不妥的行为,同时也应该考虑子女的实际困难,互相体谅,这样或许才能更好的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