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姓王的老太太经他人劝说饮用过量保健品后不幸去世。随后据相关报道,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马某共同赔偿老人六十五万余元,马某另外赔偿家属五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郭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老人曾脑梗六次,还做过心脏搭桥、胃切除手术。三年前她认识了销售人员郭某,郭某向他推荐了一款保健品,声称喝了能排出体内垃圾,延缓衰老、提高免疫力,还能治疗多种疑难杂症。
郭某与马某曾来到老人的家里,三小时内劝她喝下了十盒共六十只口服液,王老太很快出现呕吐、口吐白沫的症状,但是郭某说这是正常现象,是在排毒,但三天后,老人却不幸去世。熟人马某表示,三月八日到三月十二日期间,她多次同郭某到老人家里,帮助她服用口服液,共计服用了155只口服液。
但马某认为这款口服液她也喝了,并且感觉对身体很好。老人自己有判断能力,而且当时她老伴也在家,马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拒绝赔偿。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太服用口服液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在劝说下被认为是疗效,致使其丧失主观判断能力,郭某与马某因对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保健品的成分大多为一些补药,老年人身体素质弱,身体机能差,对有些保健品的物质吸收不了,导致身体排斥并中毒。此次事件的二人因过分营销,劝老人大量饮用保健品,导致其出事,所以要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