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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 64人被终身“禁止从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30
核心提示:  通过手机微信联系销售来历不明保健品,收取货款后打包发货近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为案所涉的64名当
   通过手机微信联系销售来历不明保健品,收取货款后打包发货……近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为案所涉的64名当事人,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介绍,2014年至2018年3月间,当事人何某伙同妻子刘某通过手机微信联系手段,在经营成人用品的同时,对外销售来历不明的性保健品,被检测出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当事人结伙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被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涉案的64位当事人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终身禁罚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近年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整合市场监管和人民法院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司法”协同联动机制,从严查严处严惩等不同角度发力,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更深更实,有效构筑食品安全保障网。同时建立食品行业“严重失信者名单”信息库,从行政许可、食品日常生产经营监管等多个关口落实从业人员审查制度,防止终身禁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等,推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从业,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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